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织密民生保障网 守护“幼有所育”——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,自治区政协委员聚焦托育服务建言
2025-09-18 09:09:20   来源:华兴时报

  近年来,我区高度重视托育服务,并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全力推进,在完善体系、优化环境、人才培养等方面成果显著。我区托育服务从无到有、从有到优,每千人口托位数逐步提升,服务质量显著提高。今年,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、自治区政协委员聚焦托育服务提交提案,建议完善细化支持措施,进一步提升托育服务保障水平,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,助力家庭幸福与社会发展。

  开办公办托育机构满足托育需求

  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《关于促进“幼有善育” 推进我区托育服务发展的提案》中指出,我区托育服务存在供需不匹配问题。国家卫生健康委数据显示,我国现有约3000万名3岁以下婴幼儿,超三成家庭有入托需求,而我区在托育服务的数量、结构与质量上,均未能与需求相适配,存在入托难、普惠托位少、养育成本高等问题。

  经调研发现,家长倾向于选择公办托育机构,但我区目前尚无投入运营的公办托育机构,现有服务主要由小型民办托育机构和幼儿园托班提供,这些机构服务标准不一、品质参差不齐,行业及地方层面的托育服务规范亟待完善。从分布来看,托育服务需求更旺盛的城市核心区,供给明显不足;婴幼儿家庭对“家门口”“单位门口”的托育服务需求迫切,社区和单位办托育的发展亟待推进。

  提案建议,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预算,在托位建设、人员培训、运营补贴等方面予以专项资金支持,推动公办、民办托育机构协调发展。在证照办理、税收、水电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,全方位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前行。支持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、公办托育服务网络、普惠示范性托育机构。提高公办托育服务中心托位占比。大力推进普惠托幼服务一体化发展。通过支持用人单位办托、社区嵌入式托育、家庭托育点等方式,发展多种模式托育服务,多渠道增加供给,保证服务质量。加大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投入力度,通过签订服务协议的形式,构建稳固的合作关系。加强人才培养,推行规范培训持证上岗,鼓励各类院校开设托育相关专业,推进产教融合,培育适配人才。压实地方对托育服务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,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监督作用,组织第三方对托育机构开展综合评价,探索将机构奖补资金发放与群众投诉举报情况、婴幼儿家长满意度评价结果等相挂钩,确保监督实效。

  多举措推动我区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

  托育服务关系婴幼儿健康成长,关乎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,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一环。当前,我区托育服务虽在体系建设、服务提质等方面取得进展,但仍面临供需失衡、师资滞后等问题。针对此问题,自治区政协委员师淑莲提交《关于加快我区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》中指出,我区托育服务存在两个突出问题。一方面,供需失衡问题显著。公办托育机构数量少、托位有限,难以满足家庭需求;民营机构则因运营成本高导致收费偏高,加之家长对服务质量的顾虑,形成“想托不敢托”的困境。另一方面,师资建设与行业管理亟待规范。专业师资匮乏,从业人员多缺乏系统培训,且待遇偏低、流动性大;机构教材使用混乱,多套用早教或幼儿园课程;监管体系不完善,部门职责划分不清,未形成监管合力。

  师淑莲建议,推动幼儿园“托育一体化”转型,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服务,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,提供灵活托育服务,兼顾家庭照护需求与幼儿园生源问题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,盘活社区、单位等存量场地资源,降低运营成本,提供全日托、临时托、亲子活动等多元化服务,满足家庭差异化需求。规范从业人员准入标准,完善聘用与考核制度;支持职业院校开设托育相关专业,扩大人才供给,并将从业人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畴,提升专业素养。此外,需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,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,强化安全管理,守住婴幼儿安全与健康底线。加大托育政策与科学育儿理念宣传力度,普及托育服务对婴幼儿成长及家庭养育的积极意义,转变传统观念,增强家庭对托育机构的信任,激发行业潜在需求,推动托育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
  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助力减轻家庭负担

  “目前,全区3岁以下婴幼儿约23.4万人,但托育机构仅有490家,托位数仅2.95万个,供需矛盾突出,家庭带娃成本高与托育服务贵的问题亟待解决。”自治区政协委员康俊杰提交《关于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的提案》指出,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意义重大,满足民生需求,当前托育服务供给不足,难以满足广大家庭的需求,亟待加大发展力度;提升人口素质,良好的托育服务有助于优化儿童发展环境,促进儿童早期健康发展;提升生育意愿,解决“照料难”问题,减轻家庭养育负担。

  康俊杰建议,自治区政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,建立托育补助制度,制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补助标准及配套资金政策,将社会力量运营的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纳入补助范围,增加公建、普惠托位供给,降低家庭养育成本。完善托幼一体政策,推动托育服务与幼儿园教育有效衔接,将托育服务纳入学前教育服务体系,打造更多质量有保障、可负担、就近可及的托幼一体机构,解决“入托难”“入托贵”问题。充分利用社区资源,以社区为载体完善托育服务设施。鼓励社区退休老人、全职妈妈、志愿者等群体参与托幼服务,创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区托幼帮扶中心或家庭托幼点,推动社区托幼机构普惠化。

  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,加快培养育婴、保育及托幼管理等专业人才。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职业工种纳入职业培训认定范围,对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给予补贴,提高职业认同感。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监管机制,加大对托育服务资质规范、人身安全、食品安全、消防安全、卫生保障等方面的监督力度,确保托育服务安全、规范、有序发展。 (记者 韩瑞利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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